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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严重违纪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是自1999年以来,第四名落马的广西政府高官。经查,孙瑜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项目等手段,骗取巨额财政资金,部分用于挥霍,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和贵重物品,生活腐化。孙瑜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补水工程受贿4000万 孙瑜除任广西区副主席外,他的另一职位为珠江防洪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此次被双规,据称和桂林漓江防洪及补水枢纽工程项目密切相关。据知情人士透露,孙瑜涉嫌在该工程和相关配套项目中受贿不下4000万元。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以“山水甲天下”驰名的桂林漓江,一直面临枯水威胁。2004年6月初,启动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即漓江的第三次补水工程。当月底,广西成立了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孙瑜任组长。2004年11月,第三次补水的第一阶段项目——小溶江水利枢纽前期工程正式开工。 帮人弄钱未果事发 在孙瑜的主持下,小溶江工程明确了项目业主,并须帮助业主落实财政配套和银行贷款。恰逢国家发文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以向银行和项目单位提供担保和承诺函等形式,作为项目贷款的信用支持”,小溶江工程贷款出现困难。 该通知下发不久,恰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广西作为首批试点省(区)。据悉,孙瑜曾对项目业主承诺为小溶江工程弄来约4亿的保险基金,结果不尽如人意,成为事发的一个诱因。 与有夫之妇“关系密切” 孙瑜案发的另一个诱因和生活作风有关。据了解,和孙瑜长期保持“密切关系”的女性不下四人,均为有夫之妇,其中一女子的丈夫向有关部门举报,孙由此被调查。 《广西日报》、《新快报》/供稿 ■孙瑜简历 41岁就任广西副主席 孙瑜,广西南宁市邕宁人,壮族,出生于1957年4月,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1991年开始,孙先后担任广西贵港市 (县级)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1996年到革命老区百色任职,先后担任百色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8年,年仅41岁的孙瑜开始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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